跨境电商政策汇总:海关总署,国务院颁布了哪些政策?
跨境电商政策的制定和颁布直接关系到跨境电商的发展,从2014年开始,国家通过颁布一系列的相关政策逐步确立跨境电商的地位并加以规范和引导,跨境电商的发展也取得了卓有成效的发展。对于跨境电商的从业者,了解跨境电商政策是合法经营的前提,也是把握发展方向的根本,所以,跨境电商大大小小的从业者都应当了解国家相关政策。
下面,TMO就为大家系统罗列我国跨境电商的相关政策。
一、海关总署政策汇总
海关总署是跨境电商相关政策最主要的制定部门,一方面海关总署开放试点城市、基于税收优惠、提高通关效率以支持新兴业态,一方面又要加强监管,打击非法进口。
2014年7月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 合法身份:赋予网购保税进口合法身份,正式确立了跨境电商的合法性。
- 监管思路:明确了海关对进口款鸡蛋是的监管思路——三单对接。
- 试点城市:6+1个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开放。
- 税收优惠:基于税收的优惠政策,即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的国外商品只需要缴纳行邮税,免去了一般进口贸易的“进口税+增值税+消费税”。
2015年5月
海关总署[2015]121号文件 将全年24小时服务
- 提高效率:各地海关保持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的左页时间,提升了进口商品的通关效率。
2015年10月
海关总署关于天津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报告
- 试点城市:天津获批成为第八个跨境电商试点城市。
2015年12月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55号(关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业务无纸化相关事宜的公告)
- 提高效率:海关不再以纸质方式办理报关单修改和撤销业务。
- 提高效率:对于经香港或澳门之外的第三方中转的进口货物,其进口人申报适用协定税率或特惠税率时。向海关提交运输单证之一的,海关不再要求提交中转地海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二、国务院政策汇总
2015年3月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
- 批准试验区:中国(杭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获批,成为国内首个综合试验区。
2015年5月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
- 减少行政干预:最大限度减少对电子商务市场的行政干预。
- 提高通关效率:着重要求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
2015年6月
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
- 优化通关流程:对商品采取集中申报、查验、放行和24小时收单等便利措施。
- 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育一批公共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通关、仓储、融资等服务。
- 鼓励建国外仓、体验店:鼓励跨境电商企业通过国外仓、体验店等拓展营销渠道。
2016年1月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
- 批准试验区:同意在天津市、上 海市、重庆市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三、质检总局政策汇总
2015年5月
- 负面清单:该文件提出的“跨境电子商务清单管理制度”,属于典型的负面清单。
2015年7月
- 试点新型监管政策:发布了指定口岸建设、下放事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16条新政,支持综试区先行先试。
2015年10月
- 提高食品、化妆品监管标准:将从事食品、化妆品的网购保税跨境电商冰冷化,尤其是婴幼儿配方奶粉,其监管模式与一般贸易进口几乎一致。
四、外汇管理局政策汇总
2015年1月
- 开放购汇:进口跨境电商采用国内银行卡或支付宝等收单,再通过具有跨境支付资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购汇,甚至直接通过开通跨境电商支付业务的银行购汇,便可顺利完成对国外合作方的外汇支付。
- 网购限额提高:网络购物单笔交易限额由1万美元提高至5万美元。
以上是2016年新税改前的相关跨境电商政策汇总,跨境电商税改相关信息可点击以下链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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